(1991年3月2日,晴)
昨晚听说有灯、龙舞、通宵舞会,兴致很高。就和小费、小孙、小黄一同到街上去。晚饭菜买少了,半饥不饱的,很不好意思。昨天中午科里会餐,就没吃好。
小孙总那么慷慨,一包一包的好烟,一支一支地连着发。我很不愿多抽烟,可盛情难却下,糟蹋烟。走在街上,1元6买了一包“天鼠”焰火,小费1元3买了3个小玩意(小孩子玩的焰火)。
四个人在街上晃悠悠地乱逛,嘴里叼着烟。小孙一会儿抽出一支烟花用烟头点着从手里“嗖”地放出去,在天上划一道红的弧线“叭”地一响爆炸。我担心别人讨厌我们。
来到小孙的老乡那儿,又给发烟。吃了一个梨子。他们三个老乡用浙江话谈。小费要去城里,于是六个人一路向城里走去。
路上、街上的人都多,只看到了两处社火。其中一处的“鹤蚌相争、渔翁得利”小戏令人开颜。回来,困了,打一局台球,又在我那儿坐一会儿,便各回去睡了。可没少疲倦。
评论